逯世泽:稳步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中新网北京11月17日电 (左雨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双碳’目标的要求,稳步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逯世泽16日在生态环境部与欧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上作主旨发言时表示。
此次圆桌会主题为“启航新征程 推动绿色发展”,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事关人类可持续发展。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推动我国“双碳”工作,全国碳市场建设意义重大。
图为逯世泽在圆桌会上作主旨发言。会上,逯世泽介绍,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顺利收官。第一个履约周期,我国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CO2排放量45亿吨,成为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配额履约率达到99.5%。截至2022年11月15日,碳排放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1.98亿吨,累计成交额86.9亿元,交易价格每吨在40-60元范围内波动,呈缓慢上升趋势。
逯世泽表示,“目前碳价水平基本反映了中国火电行业降碳的成本,成交量和成交价格满足企业履约的基本需求,符合碳市场作为减排政策工具的定位,碳市场激励约束作用初步显现。”
“目前我国碳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面临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尚不充分、碳排放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两大挑战。”他指出,通过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圆满完成了预期的建设目标,初步建立了制度框架体系,打通了关键环节,提高了企业低碳发展意识,提升了企业和管理人员水平,为下一步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逯世泽表示,下一步,我国将加快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强化市场功能建设,稳步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逯世泽表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一要突出“自愿减排”,突出企业的诚信管理;二要突出国际属性,标准要基本一致。“无论是配额市场还是自愿减排市场,都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