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湖北: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
中新网武汉1月15日电 (记者 梁婷)湖北将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湖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15日在武汉举行,湖北省人大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何开文介绍,近几年来,湖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美丽湖北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94.2%,较2018年提升8.2个百分点,国考城市PM2.5浓度均值较2018年降低18.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
通过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等措施,湖北加快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同时,壮士断腕破解“化工围江”,累计“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452家。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12480个,已完成整治9067个。长江干流水质连续4年全线稳定在Ⅱ类。
此前,湖北已确定流域综合治理的“底图单元”。何开文表示,将推进1076个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与16个二级流域片区优化融合,落实流域环境分区精准管控。同时,致力于提升流域环境安全监测和监管能力,在长江大保护智慧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天地一体、水陆统筹”的监测监控“一张网”,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