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绿水青山“瞰”中国丨塞罕坝:开垦一片荒原,用信念种下一片森林******
开垦一片荒原,用信念种下一片森林。
如今的塞罕坝一改“黄沙遮天日,飞鸟无栖树”景象。从1962年至2020年年底,塞罕坝森林面积由24万亩增加到115万亩,森林覆盖率从18%提高到82%。为首都阻沙源、为京津涵水源、为河北增资源、为当地拓财源,这颗“华北绿宝石”,发挥着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7年,塞罕坝林场建设者获得联合国环保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
六十年寒来暑往,塞罕坝人种下的是树,也是希望,更是未来,写就了中国生态文明的发展奇迹。
联合出品: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 光明网
监 制:战 钊
编 导:张佳兴 蔡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