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人民时评)******
优化课程供给,促进职业教育的“专业群”与区域经济的“产业群”无缝对接,让职业教育成为“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的教育
在上海,职业院校与区级政府合作建立“双元制”特色产业学院,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在安徽,职业院校与制造企业签订校企合作订单协议书,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山东青岛,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训……近年来,多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并从战略任务、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等方面为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描绘了蓝图。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要以提升职业院校关键能力为基础。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职业教育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优先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组织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和优秀教师,打造核心课程,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同时,优化课程供给,促进职业教育的“专业群”与区域经济的“产业群”无缝对接,让职业教育成为“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的教育。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要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把企业搬进职业院校、让职业院校走进企业,推动职业院校育才和企业用人的精准匹配,找准校企双方的结合点、共赢点,让职业院校和企业真正做到“两头热”和“真融合”。比如,有的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灵活设置“厂中校”和“订单班”,企业提供学习、住宿场所,职业院校提供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和企业用工需求,适时安排学生进驻产业学院。通过合作,职业院校得以充分利用企业的场地、设备资源,企业也获得了技能人才供给。在延伸校企合作的深度与范围上做好文章,打通学校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就能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有效对接。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还要持续推动职普融通。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高职专科为主体、职业本科为牵引,建设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是改革职业教育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比如,上海的一家职业本科院校的毕业生成了就业市场的“香饽饽”,首届37名职业本科毕业生日前顺利毕业走上工作岗位,还有一名考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确立就业和升学“双导向”,贯通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打破职业教育止步于高职的“天花板”,不同禀赋的学生就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职业教育也能在就业市场上进一步增强竞争力与吸引力。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中国制造和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围绕产业结构升级而“转”,随着市场需求转变而“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变”,职业教育必能不断发展,既为广大青年学习就业提供新的选择,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康岩)
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